當時他對郭莉好,就是發現郭莉是個賢惠溫順的女人,符合他對妻子的要求。現在,他已經30多歲了,工作也不如意,兒子又回來了,生活壓力一下子增大,郭莉還和孩子起了沖突。原本就期待別人照顧自己的馮斌,哪兒能打理這些事?所以,他采取了指責和命令的方式,希望妻子能服從自己。而他,則可以理所當然地逃避到網絡世界中。
說到這兒,郭莉嘆了一口氣。暴戾而沒有責任感的丈夫,敵視她的孩子,讓郭莉想到了離婚。對于離婚,郭莉的顧慮卻更多。她放不下6年的感情,畢竟自己付出了許多。她更擔心的是,如果離婚,就必須給父母一個交代,那么,當初隱瞞的事實必然要說出來,而父母一定不會原諒她。說到這兒,郭莉明顯焦慮起來,雙手不斷搓著衣服,眼神游離。
通過郭莉的述說和肢體動作,我意識到,孩子的問題并不是她求助的真正原因。她真正的心結是,害怕父母知道馮斌的婚姻真相,害怕離婚后父母對她的態度。這種恐懼強化了她的焦慮,而對孩子的“懲罰”和“折磨”,正是她發泄焦慮的一種表現。
既然焦慮來自父母,那么,父母是如何看待她和馮斌的婚姻的?郭莉說:“因為我沒有告訴他們馮斌結過婚,所以父母對他還是接納的。結婚那陣子,爸爸媽媽都希望他們的獨生女兒能風風光光地嫁出去,可最后,馮斌卻對我說,他是二婚,不想搞得這么引人注目,讓我勸家人不要辦。最后,爸爸也同意不舉辦婚禮。爸爸說,他跟媽媽結婚那會兒就發了幾顆喜糖出去,一樣過得很好,只要幸福,怎么樣都可以。我很感激父母這么理解我,但是也非常愧疚。領結婚證那天,父母不遠千里趕來。媽媽在家里燒了一桌子好菜,卻只有我們四個人冷冷清清地度過。媽媽說:‘女兒,我們今天就把你嫁出去了。’我一輩子都忘不了這句話,還有媽媽心疼的眼神!
結婚后,父母在我這里住了一年多,他家里連個問候的電話也沒有。因為馮斌在他們家幾個兄弟中工作最差,婆婆看不起他,也順帶看不起我。這些冷漠的對待,讓我媽媽很難受,原本想讓女兒熱熱鬧鬧地嫁出去,結果婆家的人連理都不理。以前,他的孩子沒回來時,父母還能常常過來看我,可現在孩子回來了,父母也不能來我這兒了。而且,和馮斌的婚姻越是不順,我就越覺得愧對父母。我后悔當初沒和他們說實話,也怕他們一怒之下不認我這個女兒。于是,我越來越焦慮,卻不知道該怎么辦。”
郭莉的感覺沒有錯。在咨詢中,她總顯示出不安、焦躁的情緒,伴隨有目光游移、反復喝水、擦汗等不自主行為,在這些情緒和行為背后,實際上是內心極度焦慮的表現。為了驗證我的判斷,我問她近期有沒有感到身體不適或不正常的情緒反應。她告訴我,近期常感覺口干、出汗、食欲不佳、煩躁不安、注意力不能集中,尤其接到父母電話時總感到害怕。于是,我建議她先到醫院檢查有無身體病變,以便制定下一步的咨詢方案。
怎樣選擇更好的未來
醫院的檢查表明,郭莉并沒有器質性的身體病變。綜合多方面的因素,我確定她患有焦慮癥。這是她長期擔心受怕的結果,和丈夫、孩子以及對父母的態度有很大關系。針對這些情況,我給她提出了兩條建議,讓她嘗試觸碰最敏感的話題。
第一,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和丈夫好好談一談。畢竟感情不能只靠一個人的理解和包容。每個人的承受能力有限,他現在的做法已經超出了郭莉的承受能力。
第二,耐心和父母溝通。既然父母是通情達理的人,那么他們也會是郭莉最堅實的后盾。如果對于是否離婚拿不定主意,不如把真相告訴父母,聽聽他們的意見。
對于第一個問題,郭莉表示愿意嘗試。至于與父母溝通,她還是在猶豫,顯然,她過不了自己這一關。于是,我拿出一塊題板,列了兩個問題讓她回答:
1.如果離婚,將會發生什么?
她的回答是:父母肯定不會接受,以后就不會再管她了。
2.假設父母知道了事情真相,將會發生什么?
她的回答是:會徹底與她斷絕一切關系。
很顯然,郭莉對于離婚的恐懼更多的不是自己將來的生活,而是和父母的關系。那么,是什么原因讓她如此害怕父母的態度?我感覺到,要解決郭莉的焦慮和掙扎,必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。于是,我對她進行了催眠治療。
我用語言引導郭莉進入催眠狀態后,讓她慢慢回想曾經經歷過的恐懼。慢慢地,她告訴我,在她12歲那年,表姐跟著一個離過婚的男人私奔了。叔叔找到爸爸,讓爸爸想辦法阻止。爸爸說,她要走你也阻止不了,直接跟她斷絕關系。后來,表姐再回家時,叔叔再也沒有認這個女兒。這件事給郭莉打上了深深的印記,導致她極端害怕父母知道她的婚姻真相。
我讓郭莉去想象父母已經知道了真相,她所擔心的事情發生了,讓她在催眠狀態中體驗極端的負面情緒與焦慮。我說:“現在,爸爸媽媽要和你斷絕關系,但他們非常傷心。他們說,你是他們的獨生女兒,對你嚴厲是希望你能幸福,其實他們仍然放不下你……”
經過五次催眠治療,郭莉的焦慮已經大大緩解了,并且表示會認真面對離婚的問題。
一個月后,郭莉特意來找我。我發現她的面色比先前好了許多。她告訴我,她已經和丈夫懇談過了,但丈夫還是一副無所謂、愛過不過的態度,這讓她非常傷心。她已經向丈夫提出了離婚,同時回了一趟老家,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父母。父母雖然責怪了她,但并沒有與她斷絕關系,這是她沒有料想到的。郭莉說,她現在已經知道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,也從中明白了婚姻和親情的真諦。看著她微微的笑容,我知道,她會有一個更好的未來。
咨詢手記
1.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,它需要家庭的支持。
婚姻不單是你情我愿的男女結合,而會涉及到很多社會關系。建立一段婚姻,必須顧及雙方親人的感情利益和經濟利益。如果郭莉在戀愛時就向父母說明丈夫的情況,不論結果怎樣,也不會像現在這樣焦慮不安又無從訴說。感情需要誠實做基石,對愛人如此,對家人亦如此。
2.離婚不一定是壞事。
如果婚姻出現持續的功能性缺失,通過改變仍然不能扭轉,離婚是最明智的選擇。一般而言,婚姻包括性、情感、經濟、子女養育、社會認可五個層面的功能。五種功能俱全,是比較完善的理想婚姻。如果某一種或某幾種功能弱化或缺失,則必須由其他功能補償或替換,否則就沒有維持下去的必要。郭莉的婚姻在情感、子女養育、社會認可三方面都存在缺陷,情感功能尤其不能代替,這樣的婚姻,解體了反而對雙方有好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