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,某媒體報道了一個關于跳槽問題的調查,結果顯示:想跳槽的人當中,僅有2%會因為老板漲工資而回心轉意留下不走。而在另一個“會不會因為別的地方開的工資更高而離開”的調查中,大多數的人都選擇“不會”,尤其是中層以上干部,選擇離開的比例特別低。這種結果,有點讓人意外:工作的主要目的不就是為了掙錢嗎?這個現象給企業老總和人力資源部門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:什么樣的激勵才是更有效的?
根據美國管理心理學家赫茲伯格多年的研究成果,激勵人的因素有兩類,一類是維持因素,另一類是激勵因素。工資、福利、安全以及工作環境等,屬于維持因素,它們的不足,容易讓人對工作產生不滿,但光有這些條件,并不能讓人對工作產生滿意的感覺。也就是說,薪水等物質報酬最大的作用,是讓人“沒有不滿意”。而要讓人對工作滿意,需要充分運用激勵因素,比如成長、成就、賞識以及歸屬感等。因此,要留住員工,尤其是核心的員工,首先得注意工資等維持因素,使員工不致產生不滿情緒。但更重要的是,要利用激勵因素去激發員工的內在需求和內在動力。那么,怎樣才能用好激勵因素呢?
首先,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,感染和溫暖每一個員工。良好的企業文化,包含著團結一致、通力協作、相互信任、互相鼓舞等基本因素,很容易讓人產生歸屬感。如果企業存在著勾心斗角、互相拆臺等劣習,怎會讓人心向往之呢?
其次,培訓員工,并結合企業發展,幫助職工規劃職業生涯。在知識迅速更新的今天,人人都害怕落后于時代。通過培訓,員工能夠學習和成長,而對員工負責的職業生涯規劃,讓他覺得公司可以信賴,可以長期合作。即使以后他離開了,也可能以別的方式和公司合作。
第三,給員工適當授權。在員工有能力的情況下,給他授權,讓他單獨完成一些事情,會給他帶來巨大的成就感。這種美妙的高峰體驗,是金錢無法換來的。
最后,主管和老總要適當給予員工表揚和獎賞。對于優秀的員工,賞識、表揚和金錢獎勵結合起來,效果會非常好。如果僅僅獎勵金錢,很可能錢花了,人心卻沒抓住。一般的員工,也會為上級的一句肯定而受到莫大的鼓舞。人們常說“沒錢總得有句話啊”,可見肯定的話語是不能少的。
總之,如今人們對精神的需求越來越重視,因此,在保證物質維持因素的基礎上,盡量多些滿足精神上的激勵因素。做好雙管齊下,才能招來精兵強將,共創明日輝煌。